擅自开办印刷厂 非法所得全部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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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8:4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开办印刷厂。日前,这一违法经营者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贵阳市工商局市场处在清理整顿非法出版物专项检查中,在贵阳市毓秀路查获胡某擅自开办的印刷厂。经查实,今年3月,当事人胡某租用毓秀路一民房,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开办印刷厂,4月至6月,当事人非法盈利0.35万元。 贵阳市工商局依照《印刷业务管理条例》,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活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35万元、没收印刷设备、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