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无须单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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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研究生招生管理今年有新变化,昨天,记者从北大清华获悉,报考研究生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并盖章,北大清华取消了考前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改到复试时进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处昨天告诉记者,近两天教育部将正式统一制定,统一公布研究生的招生规定。 对于报考研究生是否需要单位同意,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郭钊认为,对考生、考生所服务的单位和招生单位三方来说,考生与招生单位之间是一种报考与选拔录取的关系,而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是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应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由于有些单位把是否批准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作为束缚员工的一个措施,而导致极少数考生为了获得考试资格采取其他迂回措施,譬如去其他单位盖章等,这在客观上也造成了档案和人事管理的混乱。此外,对在北京考区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资格证明,改“准考证”为“报考证”。考生报名后只需直接在网上下载“报考证”,凭报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就可以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