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让利套顾客花冤枉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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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9: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汕头讯(记者王冲寒) 时下很多商家热衷在节日期间大搞各类优惠活动“回赠”消费者。然而,“让利”与“优惠”讲得不明不白,让消费者钻进了闷葫芦。如汕头市区一家颇有名气的购物中心在国庆黄金周期间推出的“买一百送四十”优惠活动,节后便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买400元获赠优惠券八张 昨天上午,记者在汕头市消费者委员会遇到了前来投诉该购物中心的市民姚先生。手持一叠该购物中心优惠券的姚先生气愤地说,这哪里是优惠,分明就是在诱骗消费者消费嘛!姚先生是这家购物中心的老顾客,国庆前他从电视广告惊喜地看该中心国庆节期间将推出“买一百送四十”优惠活动。于是国庆节一大早一家子就来到购物中心“扫货”,一共花了400元买了油、盐、米和纸等日常用品。等到付款时他才发现并不像广告所说的那样诱人,400元购物款照付,只不过得到商家回赠的8张“面额”20元的优惠券。 10月6日姚先生再次来到该购物中心购物,这次他只选购了两支牙膏共25元,他掏出了20元优惠券和5元现金结账,收银小姐却要他看清楚本次优惠活动的细则。姚先生仔细一看,原来,必须一次性购满100元,方可享受优惠20元。 每张券都设不同优惠日期 姚先生向记者出示了8张优惠券,每张券都指定了不同的使用日期,其中10月6日、7日、8日、9日各用一张,10日和11日各用二张。姚先生说,他在六天之内必须再买800元的货品才可以用完这些优惠券。也就是说,他前后须购满1200元,才能得到160元的让利,根本不是广告上所说的“买一百送四十”。 商场电视 广告细则难详尽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购物中心,据该中心投诉部郑小姐解释说,他们的确在电视上打出了相关广告,但电视广告内容不可能很详尽,因此活动期间各分店门口都张贴有此次优惠活动的具体细则,将整个活动的计划与要求等事项写得一清二楚,而发给消费者的优惠券上面也有注明,消费者只要稍加留意就不会存在误解。 消委会 广告有误导嫌疑 据记者向汕头市消费者委员会和汕头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了解到,节后他们已接到多宗该购物中心的投诉。汕头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该购物中心的广告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据了解,目前汕头市工商局12315已受理了有关消费者的投诉,目前他们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不日将会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