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山区资源 抓好旅游富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0:00 人民网 |
位于平谷区北部山区的镇罗营镇历史悠远,人文荟萃,古迹众多,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近几年来,镇党委、镇政府利用本地区的自然优势实施旅游富民工程,先后建成了玻璃台、北水峪、东四岭等一批民俗旅游接待村,农民收入稳步增加。这些成效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在旅游开发中自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富裕农民为主线,创新开发思路,用市场的方式经营山区旅游资源。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深切的体会和认识。 一、山区旅游发展的关键是思想观念的转变。 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应该说是改革开放的产物,20多年前,旅游只是极少数人的事情,甚至还被斥为“游山玩水”(那时是绝对的贬义)。是改革开放、解放思想促进了旅游业的大发展。“人是第一位的”,思想观念的发展是第一位的。专家学者认为,国内对旅游业的认识可分为四个阶段:1978年以前:政治接待和文化事业;1978至1992年:经济产业;1992年至1999年:朝阳产业、“新的重要的经济增长点”;2000年以后:“动力产业”。随着认识的不断提高和深化,各地旅游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为了实现旅游产业的新突破,镇罗营将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放在了首位,连续组织干部群众300多人,先后6次到周边地区的旅游开发先进单位学习取经。参加人员既有镇主要领导、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还有想搞民俗接待的普通农户。通过参观学习,大家认识到:做为深山区的镇罗营,第二产业是弱势,第一产业中的林果业已发展到较大规模,今后的发展,旅游业是新的现实选择,旅游业应该成为本镇新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优化环境是发展旅游的基础。 山区的优势是自然生态环境。优良的环境,不仅能够增强山区开发经营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而且对于提升地区整体的外在形象、扩大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环境是山区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几年来,我们在充分利用好原有的自然环境优势基础上,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在硬件建设上,我们把山区综合开发、水利富民工程的成果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原则,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1998年—2002年连续五年被市、区评为“山区水利富民、综合开发先进乡镇。”现有小塘坝6座,总蓄水量13万立方米。大型水窖20个,总蓄水量14万立方米。机井、大口井73眼。杨家台水库正在扩建中。这些,都将作为重要的旅游基础设施,发挥重大作用。在软环境建设上,我们一是抓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完善,二是抓好各级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三是抓好宣传工作。 科学的规划是优化环境的重要保证。山区旅游开发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切忌“饥不择食”,更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短期效益。一定要认识到山区自然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所以,科学的规划至关重要。我们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的意识,实施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发经营。1999年,镇党委、政府提出发展旅游之初,就请专家制订了《镇罗营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草案)》,今年又制订了详细规划。我们努力做到“让规划覆盖每一寸土地”。不经规划和审批,绝不能动工建设,特别是一些重点景区一定要有选择的招商,不搞“萝卜快了不洗泥”,不出现只租不建、坐等升值的现象。签定的租赁合同协议,明确规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时限。 三、创新开发思路,用市场的方式经营山区旅游资源是发展旅游的关键。 镇罗营镇总面积80.9平方公里,山场广阔,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镇罗营是平谷区千米以上高峰最多的镇,镇域有平谷第一高峰——东指壶,海拔1234米,是平谷区境内明代长城线路最长、古城遗址最多的地区。镇域有独特的奇峰异石和地穴,有北京地区少见的白桦林、野杜鹃景观。镇罗营镇还是平谷区重要的果品生产基地,干果总产量居全区首位,所产板栗被国家农业部定为绿色食品。受独特的小气候影响,镇罗营优质晚桃口味独特,长期供应中南海,荣登国宴。充足优质的果品资源,适宜开展采摘等旅游活动。 如何激活这些潜在的旅游优势?我们认为,在自有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开发经营山区旅游资源,就应该牢固树立经营意识,使静态的自然资源变成不断增值的资本。山区要在符合政策、法规和全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将全镇范围内的可以经营的山场、林地、果园、河流、风光等一切自然资源和旅游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进行市场化去运作、企业化经营,广泛采取租赁、承包、置换、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地吸引区内外投资者开发经营山区资源,建设基础设施,形成山区开发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促进山区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注意教育干部群众看长远、谋大局、算大帐,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敢于向开发商让名、让利、让权,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最大限度地盘活山区资源,将资源变成资本,将资源变成景区和旅游收入。租“景”留“树”模式就是我们在实践中闯出的一条新路。 租“景”留“树”(或称租“景”让“树”),就是开发投资者看中山区某个的优美风景,只租赁山场进行休闲旅游等项开发,而把果树继续留给农民经营管理,果树的所有权及承包关系不变,果树收入仍归农民所有。2002年12月,北京市理化应用技术研究所等市属3家科研企业,多次到镇罗营考察,准备进行旅游开发。为了既降低前期开发成本,又保证农民利益,经过多次研究和协商,我们采取了全新的租赁形式。即开发商租赁玻璃台、张家台、杨家台3村所属的全部荒山荒地,面积约为12800亩;租期70年,租金分阶段付给。租赁方式约定:承租方同意在上述租赁的荒山荒地范围内属于个人的果树经营管理权仍属原来个人所有,继续由个人进行维护、管理、收获,果实出售的收入仍归果树主人所有,经营管理不受影响,如开展游人采摘活动,果树主人可按市场优惠价收费。在上述租赁范围内未经投资方允许,农民不得再种植新的果树。承租方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进行大型建设应按国家规划法规进行申报,由出租方向有关部门申请。短短几个月时间,承租方已投资数百万元,修山间小路8000米,整理山场50亩,垫地10亩,完成了开发总体规划的策划设计。 四、认真处理好农民利益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是发展旅游的目的。 经营山区旅游资源,最根本的目标是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应牢固树立农民利益至上的意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所以在山区的经营与开发上一定要合理的保护并尊重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的正当利益必须要考虑,通过旅游开发给他们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农副产品销售机会,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因旅游开发给农民造成的损失坚决给予补偿,不抹桌子。处理好农民问题应形成联合优势,政府应鼓励、支持企业,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采取的租“景”留“树”模式就是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保证农民增收致富。我们还引导和鼓励开发企业,最大程度地安置农民就业,增加收入。另一方面,我们同时做好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农民不能因为客商投入多了,环境改善了,开始盈利了,就变的眼红起来,无故毁约,漫天要价,甚至干扰新的开发进程。教育农民,引导农民,树立大局观念和长远观念,提高文明素质和经营水平,不能让农民干扰旅游区经营秩序。 目前,镇罗营镇的旅游还处在起步阶段,方兴未艾。在今后的旅游开发上,我们将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富民的原则,通过发展旅游,增强山区总体竞争实力,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民就业,努力实现富裕农民的最终目标。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