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不落实不准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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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0: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成都10月9日电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特别重视并妥善处理好“双困”家庭的拆迁安置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要求,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能实施拆迁。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发展与保护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克服重建设、轻拆迁管理的做法,要通过加强拆迁管理和依法行政,使群众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拆迁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各地要加强监管,防止挤占挪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通知》规定,严禁无拆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承揽拆迁项目;严禁通过挂靠拆迁单位从事拆迁;严禁有资格的拆迁单位非法转让或层层转包、分包拆迁业务,出借拆迁资格证;严禁房地产估价机构转让或层层转包、分包评估业务。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增加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等措施,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保证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能够进住到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住房。 又讯北京市将开始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并公布举报电话64409883,以加强拆迁管理,遏制野蛮拆迁等违法行为,规范拆迁市场秩序,维护拆迁当事人权益,保障首都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据了解,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除设举报电话,由专人接听和记录,受理对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区县国土房管局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和举报外,市局还将建立拆迁管理系统网站,及时公布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网上投诉。同时,清理整顿期间,市局暂停审批房屋拆迁资质。 北京市国土和房管局将在12月底前对清理整顿拆迁市场秩序情况进行总结,对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资质和拆迁服务情况检查和处理结果,纳入该公司的资信记录,并在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