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在阶梯教室里敲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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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0:4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石家庄10月10日电昨天下午,石市新华区法院青少年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公诉机关诉两名青少年盗窃罪、窝赃罪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开庭地点选在了石家庄市第二职业中专的阶梯教室里,几百名在校学生旁听了审理。 昨天下午4点,此案准时开庭。新华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省院、市中院的司法人员一起旁听并监督了该案的审理。不少学生家长也前来旁听。在院校开庭,将青少年案件审理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在河北省尚属首次。 昨天审理的是一起普通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被告人系兄弟俩,哥哥甲19岁,弟弟乙17岁。公诉机关诉称,乙在石市一宾馆做服务员期间,利用工作便利两次盗窃宾馆经理及客人手机两部,共价值9846元。其中一部卖出,另一部送给甲。甲明知手机系弟弟盗窃所得仍留下使用。公诉机关诉称应当以盗窃罪、窝赃罪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责任。被告及其辩护人对被告所犯事实未提出异议,但辩护人请求法庭结合青少年犯罪特点从轻处罚。该案昨日没有当庭宣判。法庭在审理中还进行了庭审教育。1994年成立的新华区法院青少年法庭是省内唯一一家青少年法庭,而在庭审中加上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环节,系全国首创。两名被告的父亲作为代理人在庭审中一直未对儿子进行任何辩护,但在庭审教育中,这位朴实的农民说:“两个儿子成了被告,我十分痛心。我在对儿子的教育中负有责任。”来自法官、公诉方、辩护律师的殷切之言使被告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两被告表示:“希望青少年能够引以为戒,勿以恶小而为之,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盲。” 燕赵晚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