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批公职律师将进入17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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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1:44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广州10月9日电广州市政府职能部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近期正式启动,目前已确定了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公安局等17家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 首批政府部门的公职律师将在广州市司法局所属律师事务所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以处理本单位相关法律事务为主,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对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律师,广州市司法局要求申请人不但要具备律师或法律职业资格,而且要具有律师执业经历,曾在试点单位的法制部门工作的为首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