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音》著作权起争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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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5:40 兰州晨报 |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首张兰州方言音乐民谣《乡音》著作权之争进入白热化状态。 10月9日,《乡音》专辑的词作者王海一脸无奈地说:“《乡音》中的8首作品均由我本人创作,我从未与任何人签订过有关《乡音》著作权转让的协议或合同,这著作权人为什么就不是我了呢?!”川版《乡音》公然面世首张兰州方言音乐民谣《乡音》自2002年7月12日发行以来,以清新质朴的风格、亲切幽默的兰州方言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喜爱,一时间兰州的大街小巷到处都充斥着王海的《乡音》。随着发行量的迅速飙升,先是出现了盗版《乡音》,富有戏剧性的是今年《乡音》中的4首作品被“嫁接”到了首张四川方言音乐民谣《生活串串香》中,而且4首作品的署名均变成了阿鹏、王海,此前对这件事毫不知晓的词作者王海非常愤慨,表示将依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严厉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著作权归谁所有? 然而《乡音》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却“横生枝节”,词作者王海认为作品是他本人亲手写的,而且他也从来没有与任何人签订过关于《乡音》的著作权转让合同,那么《乡音》的著作权应该非他莫属!而首张兰州方言音乐民谣《乡音》的监制兼策划田阿鹏、发行人何泽鸣却“振振有词”,10月9日,他们向记者提供了2003年3月4日甘肃省版权局颁发的《乡音》的作品登记证,证书上明确记载:首张兰州方言民谣《乡音》(音带)的作者、著作权人均为田阿鹏、何泽鸣。 出版方细说《乡音》《乡音》责编、甘肃音像出版社总编助理贾玉兰告诉记者,2002年6月下旬,甘肃金典影视音像有限公司与田阿鹏就王海创作的《乡音》签署发行协议,当年7月12日,首张兰州方言音乐民谣《乡音》正式问世。 2002年9月26日,双方由于一些细节问题,贾玉兰、田阿鹏、何泽鸣三方共同签署了有关“此前的发行协议无效”书面协议,解除合作关系。 同年9月29日,甘肃金典影视音像公司以乙方出版者的名义,与甲方著作权人王海重新就《乡音》签订了著作权使用合同,2002年10月12日王海与甘肃音像出版社正式签订出版协议书,由乙方甘肃音像出版社负责5000盘(张)兰州方言音乐民谣《乡音》的出版发行事宜。 省版权局正在核查 扑朔迷离的版权之争的“焦点”最终落在《乡音》的作品登记证上。 10月9日下午,王海向甘肃省版权局提供了证明其本人确为《乡音》著作权人的有力证据,并向省版权局申请终止2003年3月4日颁发的《乡音》作品登记证的使用。省版权局有关人员就此事告诉记者,著作权是自动产生、自动保护的,如果作者本人没有任何约定,著作权人应为作者本人,作品著作权登记证的颁发只经过形式审查,如果登记人提供的资料虚假,版权管理部门有权予以撤销。 目前,省版权局将对双方提供的资料仔细核查确认。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本报记者平丽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