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通告数家“白莲鹅”拆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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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8:04 海南日报 |
作者:陈超来源:海南日报本报金江10月9日电(记者陈超)今天下午,澄迈工商局口头通告老城数家“白莲鹅”饭店酒家更改有“白莲鹅”字样的招牌。 澄迈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行动主要是对企业招牌中的“白莲鹅”字样进行删除,企业的经营项目,如菜谱中白莲鹅的菜式等均可以保留。拆牌的最终时间有待敲定。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负责同志表示,由于“白莲鹅饭店”5个字作为企业字号名称,先后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多次注册通过,省局目前已把围绕“白莲鹅”注册商标所发生的争执,定性为企业字号名称的争议。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中关于解决企业名称争议的原则,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依照注册在先的原则处理。 据查证,白莲鹅饭店和利群白莲鹅肉酒店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同向澄迈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取得,所批的企业字号名称同是“白莲鹅饭店”,但两家的注册号为白莲鹅饭店在先。 利群白莲鹅肉酒店负责人说,他们正为向国家工商总局就“白莲鹅”商标提出质疑而收集证据,他表示,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之前,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以地名作为服务商标的,最好由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作为商标所有者,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由单独的企业注册,可能造成不正当竞争。 一直关注本报“白莲鹅”商标之争报道的法律界人士认为,此事件应该为省内经营者如何运用商标权保护自己的利益敲响警钟。 9月18日,澄迈工商局以白莲鹅饭店已将“白莲鹅”三个字注册为商标为由,要求该饭店周边张挂“白莲鹅”字样招牌的利群白莲鹅肉酒店、白沙白莲鹅店、红星白莲鹅饭店、汇丰正宗白莲鹅饭店等4家饭店将招牌拆除。9月23日,因省工商局提出企业字号名称同样受保护的要求而暂停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