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摘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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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07:5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杨福音 醉:审美行为的基本前提,最基本的审美情绪。醉的本质是力的过剩,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 美:对自身的崇拜,美的原因在自身。 美以无意识联想作基础,即一个事物引起诸多美的回忆,而不停留在这个事物上。 灵感:使一个人深深震撼颤栗的某种东西,突然以一种不可言说的准确和精细变得可闻可见。 形式、风格:艺术本质上是向他人传达感受的能力,这种能力表现在为一定的感受寻找适当的形式,形式是艺术家头等重要的东西。 感受———内容。 传达———形式。 感受被恰到好处的传达,形成风格。 创作与批评: 艺术家———创造。 批评家———接受。 理性的批评损害感性的创造,创造比批评有价值得多。 审美状态:清醒的人、疲倦的人、精疲力尽的人、干巴巴的人绝对不能从艺术中感受到什么。 艺术的完美,是调动一切手段(如同献给爱人)将对象理想化。 生理状态在艺术家身上被培育成个性: ①醉———高度的力感,反映自身的充实和完满的内在冲动。 ②某种官能的极端敏锐———精神暗示。 ③模仿的冲动———异常过敏,榜样的感染力传达给自己,一个印象在头脑里一闪现,便在肢体动作上产生作用。 美学(批评家):一种女人的美学,接受仅仅是由接受者们为艺术提出了他们关于什么是美的经验。 非艺术状态:客观状态,反映状态,意志被解除状态。因与生命原动力冲突。 故我以为,审美的人生态度,取决于对悲剧接受的能力。如尼采所言,悲剧的结果,使人生出快感,那是因为,生命在本质上的坚不可摧,充满欢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