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出台防风防洪减灾更趋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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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0:14 海南日报 |
作者:侯小健来源:海南日报本报讯(记者侯小健)报经省政府同意,省三防总指挥部日前制定出台了《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防风救灾过程中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使防风防洪减灾更加规范化,指挥更科学。 省三防办负责人称,该细则包括防风防洪组织机构及职责、风前汛前防范准备工作、防风防洪救灾行动、规范报告内容、决策方式等七个内容。这是在1999年出台的《防风防洪预案》基础上加以细化。新增部门职责、防风防洪值班制度、防风防洪信息网络建设、规范报告内容及决策方式等内容,使之可具操作性。 部门各司其职 《细则》明确防风防洪工作由省“三防”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同时对省水务局、农业厅、民政厅、气象局等“三防”总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如省水务局承担省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三防”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编制水利工程防洪预案、储备防汛抢险物质,落实抢险队伍,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风洪灾害发生后,省卫生厅要及时组织医疗队伍深入灾区救治伤病员,切实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病发生;省民政厅负责安排好灾民生活,尤其是要救济好孤寡老人、五保户、伤残人员等,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 健全值班制度 《细则》规定,每年汛期(5月15日至11月15日),省三防办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每天3班,每班两人。灾情发生时,根据防风防洪工作需要,省政府、“三防”总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防汛值班。如热带气旋消息发布后,由省“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热带气旋紧急警报发布后,或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中的某一条河流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省领导在省“三防”总指挥部值班。防风防洪紧急期间,总指挥部成立一线指挥部,由一名省政府领导担任一线指挥部指挥长,带领一线指挥部到重点防风防洪市、县指挥防风防洪抢险救灾,省“三防”总指挥部仍由一名省政府领导坐阵指挥。《细则》还要求,各市、县“三防”指挥部、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防风防洪抢险救灾情况,须涵盖以下内容:防灾行动情况、当地风情、雨情、水情(即江河洪峰水位灾情)、抢险救灾措施等。 三大决策方式 《细则》明确了防风防洪三大决策方式,即授权决策、会议决策和请示决策。授权决策即在防风防洪的紧急情况下,省政府的主要领导根据防风防洪的需要,授权分管或有关领导作出防风防洪指挥决策;会议决策就是在防风防洪的紧急情况下,省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开防风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风防洪指挥决策;请示决策即“三防”指挥部领导无法决策的事情,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须请求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风防洪指挥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