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质疑是否违规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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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2:5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10月10日,三都自治县30多户居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因欠费被停电,但当他们按规定缴纳了电费及违约金后,又被收取了40元的“停送电费”和“安复费”。 据居民代表罗先生介绍,9月23日,罗先生家被断电,24日上午,罗先生赶到三合供电所交了当月电费130.98元和3.27元的违约金。之后该所收费处指定罗先生去“江诚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缴纳7元的“停送电费”和33元的“安复费”,但发票单据上写的却是“黔南州建筑安装公司”。 罗先生不明白为什么要交40元的“停送电费”和“安复费”。他到三都县供电局收费处查询,得到的答复是不是供电局收的费,而是江诚公司收取的。 目前,罗先生等30多户居民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向江诚公司讨个说法。 (文隽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