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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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3:01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 昨天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对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 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缴费是法定的义务和应尽的职责,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我市自1994年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国有、集体企业缴费比例分别定为25.5%或25%。近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24%,从2004年1月1日起调整为23%。此前企业欠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仍按原比例补缴。(张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