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积极扶持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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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3:07 人民网 |
人民网银川10月11日电 记者杜峻晓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多种措施,积极扶持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目前,宁夏共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约3万人,其中多为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身体较弱的就业困难人员。宁夏将扶持对象确定为:年龄偏大,再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下岗失业,无其它稳定经济来源的;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的就业岗位或经济来源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失业的。 宁夏规定,被扶持对象凡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可向当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应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凡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就业困难对象可免费再次参加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也可自行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的企业,每安排一人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每满一年给予1000元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合同期满3年以及以上的共给予3000元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使其实现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