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树林免了“灭顶之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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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1日13:5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市计委下发批复:滨海旅游道路建设洪塘段调整为陆域方案,绕开红树林 本报讯 (记者徐雁宁)本报7月19日报道《凤林80亩红树林生死未卜》后,这片红树林的命运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建设方案已经调整,这片红树林不必再为建设让路。 市计委近日下发了《环东海域滨海旅游道路洪塘段工可调整的批复》:同意线路方案由原来的外甩方案调整为陆域方案,总体原则不占用海域,保留凤林湾红树林、后田湾美峰水库,线路沿陆域岸线布置。 而原来的外甩方案,道路将穿过凤林红树林。此前,市林业局曾建议,工程建设应采取更合适的方式,尽可能将红树林保护起来。市林业局林政资源处负责人援引1995年9月29日颁布实施的《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说,《条例》第14条规定,未经沿海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防护林地使用性质,禁止毁林开垦和毁坏红树林等。第17条规定,防护林地不得擅自占用或征用,占用或征用沿海基干林地,应报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记者从建设单位获悉,因红树林的缘故,这段工程的施工已停顿下来,新的施工方案正在等待中。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