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计生推行合同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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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6:0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夏元胜记者张敬波)宣城市宣州区按照双方自愿、双向约束的原则,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全区1万多名育龄夫妇分别与所在的351个村(居)委会签订责权分明的计生合同,此举拓展了计生管理渠道,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长期以来,单纯的行政措施难以适应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日益增多的流动人口如“断线风筝”,更加增加了计生工作的难度。宣州区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广合同管理,形成约束机制。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该区注重把握合法和平等原则:做到合同的所有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签订合同前,将经过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合同文本”送交司法机关审定;合同签订后,由各乡镇司法所把关,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同时,在形式上明确村(居)委会和育龄夫妇的平等关系,在推行中摒弃行政强制力;在内容中,合同一方面规定村(居)委会既要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又要为育龄夫妇提供孕环情检测、生殖健康等服务,另一方面又规定育龄夫妇既享有生育、知情选择等权利,也要履行相关义务。 合同化管理的推行,增强了计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形成了良性互动的约束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