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证明"为何成了筹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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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9: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曹苏宁 “考研不再要单位开证明”,此决定一出,让不少正为证明犯愁的考研者如释重负,也让曾为证明而伤神、伤心的人觉得出了一口气。原因很简单:考研是自己的事情,与单位何干?出于相似的道理,10月起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也是一片叫好,更有愤愤不平者对以往自己所闻所见所亲身经历的“苦难”和折磨大加挞伐,从反面证明新条例的正确和合理。 结婚不要单位证明了,考研也不要单位证明了,好消息的接踵而至让人兴奋得都来不及喘息。更有人提出“宜将剩勇追穷寇”,尽快地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也从单位的管理体系里剥离出来。 但问题是取消这些证明的利好要落到实处,必须以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前提,没有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即使不要求开证明,单位还是要想出其他“绝招”来保证合同的履行,当事人的利益也就未必能得到落实和保障。 其实,类似“考研证明”的东西,在历史上也一直就有成例。在科举制度下,为了验证应试者的身份和了解其品行、履历、犯罪和纳税记录,所有的考生都要在家乡获得有效力的证明文书才能参加考试;参加会试者更要有在京官员的具结作保,才能进入考场。无论是科举考试还是高考、考研,除了看考试的分数外,主考者还要对考生过去的品行、经历有所了解,而且他们也有权利了解这些。既然如此,在个人的社会信用体系缺乏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信息,单位开证明就是办法之一,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单位的大红戳子本身就是信用和客观的保障,而个人自己开具的履历难免会王婆卖瓜。 可见,考研证明的本意是为了证实一些必要的信息,只不过一些单位在管理中将之异化成了要挟员工的筹码,才让人觉得尤其不满,必要废之而后快。但单位之所以异化这些证明,还是要归结到个人信用体系的缺乏上。不少单位都担心由于员工不辞而别,明明约定了违约责任,却由于找不到人而成为一纸空文。而违约者却不必背上任何包袱,换个地方照样“重新做人”。为此,人事档案、考研出国等就格外受到关注。 正是由于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学校才需要通过单位证明来了解考研者;出于同样的理由,单位也不愿轻易放弃这些与员工博奕的筹码。如果个人信用还未能确立,如果个人损害自身信用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追惩,即使取消了单位证明,学校还是要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应试者,而单位也还是会用其他办法限制员工的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