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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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09: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杨志通讯员黄符伟)近日,记者从共青团广州市委获悉,以今年18岁青年成人宣誓教育系列活动为契机,将全面对青年志愿者进行注册,每一位注册志愿者都将领到一份“注册登记证”,注册证可全国通用,注册制度对志愿者的权利进行了保障:当志愿者自身需要社会帮助的时候可以优先得到志愿服务,就像献血人凭“献血证”可优先得到输血一样。 注册号永久使用 据悉,目前广州市共有在册志愿者16万人,随着参加志愿服务日渐成为市民的“时尚”,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已势在必行。 据了解,要求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是国际普遍的做法,有的国家接受外国学生就要求其出示参加志愿服务时数的证明。 据了解,注册制度对志愿者的权利进行了保障:当志愿者自身需要社会帮助的时候可以优先得到志愿服务,定期得到志愿者组织的专业培训,志愿者还可以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等。 注册志愿者条件 据了解,注册志愿者每年须参加一定时数的志愿服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8小时,注册证每年须进行年审,否则无效。注册志愿者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年满14周岁;第二,具有奉献精神;第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第四,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第五,遵纪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