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工商执法纪律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0:31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张继培)在日常生活中,工商人员身着执法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的事可以说是很普遍的现象,但从今年10月起,这种消费方式将被禁止。这项措施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开始执行的6条禁令之一。 这是记者10月9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的消息。 据了解,这6条禁令是:严禁无法定依据进行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进行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接受监督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身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据悉,凡违反禁令者,将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不查不纠甚至包庇袒护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