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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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10:38 南方都市报 |
政治局汇报工作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新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引起了广泛注目,其原因不仅在于会议所讨论的内容事关重大,还在于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汇报工作——这一举措本身就极为引人瞩目。 从中国共产党制定的第一个党章,直至2002年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均未规定中央政治局必须向中央委员会汇报工作。193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曾规定“中央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中央政治局的一切工作和报告”,但因当时党处在动荡不安的战争年代,某些制度并不能得到充分贯彻,所以,这一规定并没有作为制度化的举措在党内延续下来。鉴于此,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政治局的名义正式向中央委员会汇报工作,可以视为在执政条件下带有创新意味的举措。 这一举措再一次显现了新一届领导集体民主、公开、勤政的作风和形象,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全新的政治风貌。如果我们就事论事,那么,这一举措的确反映了领导者的良好的行为和优秀精神品质。但是,如果我们纵观党的建设的历史,纵观党内民主曲折发展的历史,就可以认识到,只有在制度化的背景下,这一举措才能不因领导者个人注意力的转移和个人素质的变化而变化,才能长久地坚持下去。 在制度化的背景下,这一举措便具有了深远意义: 其一,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发展的态势下,这一举措可以使党内权力结构在实际操作中更符合民主、科学精神。按照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是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按照权力授予关系,中央政治局既是由中央委员会授权的,就理应向中央委员会负责,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代表大会负责。这种权力授予关系体现了党内权力来源于全体党员的理念,体现了权力运行中的责任关系,是党内民主在权力运行中的体现。但长期以来,在实践中,这种由授权关系所带来的责任关系并没有以恰当的形式表现出来,导致在某些群众甚至党员干部心目中,对党内权力结构的认识,对何者是党内最高权力机关的认识出现某些偏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创的政治局汇报工作的先例如果能够成为惯例,就为处理中央政治局与中央委员会的关系,乃至地方党的常务委员会与党的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正确体现相互间的权力与责任,找到了恰当的形式。 其二,这是党务公开的重大进展。党务公开,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条件下提出的历史性课题。在今天的历史环境中,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第一决策力量,党的决策、各项重大活动不仅关系到党的成败,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社会发展,党务公开就不仅是党内的事务,还是事关全国人民的大事。因此,中央政治局汇报自己的工作,实际上就是向全党述职,向全国人民述职。这可以说是目前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中所取得的重要成果。 其三,这是党内监督的突破性进步。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内监督是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在实施监督中,一般说来,对下级的监督相对便于操作,但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监督难,对上级监督难。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汇报工作,为改变党内监督的难点问题提供了三个有利条件:一是中央政治局自觉地把自身置于中央委员会监督之下,接受全党的监督,这对各级领导者无疑是一种督促。而这种举措一旦制度化后,便可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形式;二是这一举措实际上是对自己权力的制约,在制度化的形态下,可以使全党形成结构合理、制约有效的监督体系;三是监督需要公开,而公开什么内容应当有具体规定。中央政治局汇报工作,则可以成为各级党的常委会汇报工作的范本。 本报特约评论员高新民(中共中央党校 教授) 相关报道见 A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