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对不文明者如何设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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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02:09 人民网 |
十一过后,有许多有关公民道德的问题值得咀嚼,比如节日期间天安门广场每天十吨的垃圾、名胜古迹墙上新刻上去的到此一游等等。近日《京华时报》的一则报道很令人注意。报道说,北京的北海公园有许多供观赏的柿子树,节日期间,柿子快成熟,红红的挂在树上,让人赏心悦目。不料,有个别游客竟攀枝摘果,破坏了公园的美景。有人问管理员,为何不在树旁设立警示牌?管理员答:我们相信游客的道德素质,所以没有设牌。 严格地说,管理员的话并没有错。因为,大多数游客是会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大家都懂,公园里的花草果实是给游人欣赏的,必须爱护,不可糟蹋。从这个角度说,公园确实可以不必在果树旁设立警示牌。但是,社会上并非所有的人都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有的人连起码的道德都没有。对这些人,设一块警示牌,可能能够起到阻止的作用,至少能够防止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破坏公共财物。 警示牌不是针对大多数人的,但可以引起大多数人的注意,也可以强化人们的监督意识。法制社会有一条共识:法律禁止的事情不可以做,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可以做。管理部门在果树旁设立了警示牌,就对于明确告诉游客,树上的果子不能摘,否则就是违规甚至违法。这对于加强人们的法制意识也不无帮助。 公民的道德意识、文明习惯和法制观念需要长期养成。少数人的不文明,表示我们的社会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不设防的程度。文明当然需要自律,需要自我磨练、自觉遵守,但是文明也离不开他律,需要严格的管理、严格的约束和严格的监督,否则,文明的养成就会耽误时间和浪费成本。如今,不少地方的管理部门在自己负责的范围里贴出告示,或者制作牌子,明确告诉公民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事情有限制。比如这里不准遛狗、这里不能停车、这里不可设摊等等,让群众心知肚明,这是管理部门法制意识、群众观念强的一种表现。有人以为多此一举,其实不然。科学的管理少不了微小的细节。笔者认为,只有重视细节的管理者,才会对公民的大事负责。 每次的节假日都会拷问公民的道德,也会拷问管理者的水平。但愿今年节假日发生的事情能给公民和管理部门有新的启示。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