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龙卫生院认错不认钱 受害患者当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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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02:3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阆中市二龙镇妇女徐影在二龙镇中心卫生院做手术时,纱布被遗留腹中,经历3个多月痛苦折磨后,才由造成医疗事故的阆中市二龙镇中心卫生院垫付医疗费取出了纱布。不仅如此,二龙镇中心卫生院还以不支付所垫医疗费为由,将徐影推上了被告席。 去年3月18日,怀孕50天的徐影因宫外孕到二龙镇中心卫生院做人流手术。3月29日,出院后的徐影感到腹部疼痛,且持续发烧。她与家人来到卫生院反映情况,卫生院告诉她这属“正常现象”。 谁知后来徐影病情日益加重,经常腹痛、腰痛、乏力,有时连腰都直不起来。远在安徽的徐父心急如焚,专程将女儿接回老家医治。经安徽省阜阳市医疗部门专家诊断,徐影左下腹腔有异物,需立即手术。2002年6月27日,医生从徐影腹腔内取出一块约25×12cm、恶臭难闻的手术纱布垫,并发现她盆腔感染较重。后经阆中市人民法院法医医学鉴定,徐影因腹腔异物存留后剖腹取除异物,现存在肠粘连,伤残评定为9级,伤残系数20%。 徐影在安徽期间,二龙镇中心卫生院派人去并支付了1.2万元医疗费。为节省医疗费,徐影在二龙镇中心卫生院的劝说下,回到二龙镇中心卫生院继续治疗。2002年10月6日至2003年1月5日,徐影在卫生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331.50元;这期间,卫生院先后送徐影到成都、南充、阆中的医院检查,花去的2006.60元均由卫生院垫付。 身心遭受巨大伤害的徐影向卫生院提出误工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12项要求,共94710.52元的赔偿要求。而卫生院却要求徐影支付垫付的医疗费、住院费等共8870.10元;对徐影腹中遗留纱布造成的伤害,卫生院虽然承认属医疗“过失”,愿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他们不仅没有接受徐影提出的赔偿要求,反而坚持要向徐影收“医疗费”。 今年6月,二龙镇中心卫生院将徐影告上法庭。阆中市人民法院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后,认定此为医疗事故。卫生院应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徐影因医疗事故所需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进行全额赔偿。2002年10月6日至2003年1月5日,卫生院带徐影到其他医院求医所花费7338.10元,均系卫生院为手术纱布遗留在徐影腹中的治疗费,卫生院要求由徐影承担没有法律依据。今年7月22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二龙镇中心卫生院要求徐影支付医疗费的诉讼请求;判决卫生院赔偿徐影因剖腹取除异物手术及术后所需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0727.60元,扣除卫生院已支付的19653.10元,还应补31074.50元。 但二龙镇中心卫生院却对法院判决持异议。按一审判决要求,卫生院应在8月2日前履行完赔偿事宜。但直到9月18日记者到二龙镇采访时,该院尚未向徐影支付任何赔偿。该院院长罗中安向记者强调:不服判决,还要上诉! 张亚斌何建斌本报记者陈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