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曾为台富翁“服务”两次 刘嘉玲又被“性”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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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04:0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台湾最新一期《TVBS》周刊报道,新瑞都大股东苏惠珍向媒体爆料,尖美董事长张文山曾以60万港币的“前金”,包下港星刘嘉玲为前中华开发董事长刘泰英“服务”。刘嘉玲日前透过香港经纪公司负责人彭绮华回应:“完全不认识这个人,更没见过他,对于这样的报道,我们会采取法律行动。” 该报道指出,苏惠珍说,当年张文山为商业利益想讨好刘泰英,想出“特别招待”之计,他先锁定刘嘉玲,同时先汇60万港币的“前金”到她户头上,以试探意愿,没想到她很快答应交往,但等她知道交往的对象是老态龙钟的刘泰英而非张文山后就拒绝了,随后因香港的兄弟上门,告知她“拿钱不办事”的可能后果,她只好被迫来台。 报道指出,已过60岁的刘泰英对于飞来艳福尽情享受,事后还当着张文山及友人的面自夸:“为了不辜负你的一片好意,我总共‘用’了两次。”一席话让现场所有人笑成一团,甚至私下奚落刘泰英的年纪,恐怕做一次都有困难。对于“刘泰英曾享用刘嘉玲两次”一事,《TVBS》周刊访问了亲近刘泰英的唐姓友人,他认为以刘泰英保守、节俭的个性,绝对不可能做那种事,加上刘嘉玲的“身价”,绝不是60万港币可以请到的。唐姓友人还说,苏惠珍在打官司,想借爆料来牵制某些人,所以她的话媒体要打折扣。 刘嘉玲台湾好友胡艾屏闻讯大骂:“无聊,60万港币算什么?那么少,嘉玲随便拍广告赚就有了。”她说,刘嘉玲来台期间,她每天都陪在身旁,“我都跟她在一起,她去哪我会不知道吗?”她强调刘嘉玲绝对不可能收钱服务刘泰英。刘嘉玲日前也透过经纪公司回应:“完全不认识这个人,更没有见过他,对于报道,我们会采取法律行动。” (王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