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诸侯"分兵守"问题猪肉"眼前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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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07:0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生猪应定点屠宰,可“点”多了,滥了,有的成了“人情点”、“关系点”,甚至是“黑窝点”。今年1至7月份,四川省工商局共查获注水猪肉2551公斤,收缴、销毁“问题肉”3.7万公斤。人们不禁要问:“问题肉”年年查,为何屡禁不止? “定点”过滥管理失控 四川省各个市县的定点屠宰场点都是由当地政府确定,由于场点的数量、标准具有弹性,全由基层政府说了算,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科学标准,导致定点屠宰场点的泛滥。内江市市中区14个乡镇就有生猪屠宰场63个,其中证照齐全的仅2个。有的地方还出现了所谓的流动屠宰场,将屠宰场设在定点屠宰场旁。 四川省领导在一次讲话中指出:一些地方定点屠宰场过多、过滥,硬件设施差,管理水平低,一些定点成了“人情点”、“关系点”,甚至利欲熏心地参与收购、加工、销售、储藏病死猪肉和注水肉。 执法主体不明一头猪割成几段管 一头猪从出栏到被端上老百姓的餐桌,中间涉及的环节众多,其中检疫环节归检疫部门管,屠宰环节归流通部门管,进入市场销售后归工商部门管,此外,卫生、环境、公安等部门也有各自的管理职责。每个部门管一节,管理缺乏合力,管理部门之间甚至存在相互打架现象。 为何这么多管理部门竟然管不住“问题肉”?流通、畜牧、工商等部门表示,主要是因为现在生猪屠宰的执法主体不明确,各职能部门沟通又不够。现在的管理体制下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有了功劳大家争着上,出了问题都往别处推。 成都市生猪屠宰管理监察大队队长肖正良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检疫部门只能在定点屠宰点进行检疫,到私屠滥宰点、非定点屠宰场进行检疫属于违法行为。而在监察大队查获的成都市私屠滥宰窝点中,问题猪肉基本都有检疫部门盖的印章,以致于当他们取缔窝点时,业主往往拿出盖着检疫印章的收据振振有辞地说:你们政府部门已经收费盖章了,凭什么又来取缔? 流通管理部门还反映,现在一些职能部门搞的“上市补检”也是造成不合格肉在市场流通的重要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定点屠宰场应实行屠宰同步检疫制度,没有经过检疫和肉品检验的肉不能上市销售,即使出现在市场上,也应该按照非法肉品进行严厉查处。一些负责检疫和市场管理的部门在向业主收费后,进行一下简单的检测,甚至就凭肉眼看看,就往肉上盖个章,就算是完成“检疫”了。 检测手段落后是否注水凭眼看 到底靠什么标准来判断注水肉?众多管理部门纷纷表示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和有效的检测手段。《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注水肉的检测标准。 由于没有明确标准和有效的检测仪器,很多时候只能靠肉眼来判断肉是否注过水,这种检测结果没有权威性,违法人员因此不服从,有时候会使执法陷入困境。流通部门指出,猪肉的很多疫病,靠在市场上用肉眼是检测不出来的,这种做法也容易造成市场管理部门重收费、轻管理。 检疫部门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规定了对收购、加工瘟病死猪或贩卖病死猪及猪肉的,要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但往往执法人员抓到的瘟病死猪及猪肉还没有销售,并没有形成违法所得,无法对违法人员进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的严厉打击。因此,有些人不惜铤而走险,被抓了,没收产品算倒霉,抓不住,就可大捞一把。加之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市场上出现许多执法盲点,违法者和执法者玩起“猫和老鼠”的游戏。(据新华社成都10月1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