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年漏税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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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09:1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华诚 实习生李芙蓉通讯员周明柏寅昊)日前,南京地税稽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非营利医疗机构进修培训收入漏税情况严重。 根据税法规定,非营利医疗机构取得的培训收入应该缴纳各项税收。检查人员在对南京市某著名医院进行稽查时发现,该医院2002年接受进修人员400余人,按每人每年2500元收取进修费用,一年取得的进修、培训收入在100万元左右,但这部分收入并未办理纳税申报。据统计,南京市现有市级三级医院19家,以每家每年100万元进修收入推算,大约流失税款60余万元。加上其他各级各类有此项业务收入的医院,每年税款流失超过百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