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资格做医疗美容?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3日17:16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卫生部在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包括文眉、吸脂、隆乳等在内的医疗美容手术,今后将不得随意开展,它必须在经过限定的美容医疗机构才可以进行。据了解,这个管理办法是针对社会上一些不具备资格和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纷纷开展医疗美容,个别美容美发店甚至聘请医师到店内做整形外科手术而颁布的。该规定还明确:医疗美容手术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及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