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三岁幼女 两民警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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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08:3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成都讯因为羁留吸毒女李某某,却疏忽了吸毒女家中锁着一个三岁幼女。由于当事民警未能及时和李某某家属及所在地派出所妥善联系,致使幼女在家无人照看十余天,活活饿死。近日,成都市检察院指定新都区检察院管辖,新都区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新、黄小兵涉嫌玩忽职守对其提起了公诉。 检方指控称:2003年6月4日,青白江区的李某某在三岁女儿吃过午饭后,将其反锁在家中,然后窜至金堂县红旗商场行窃,被保安抓获并报案。金堂县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小兵、王某某立即赶赴现场将李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调查过程中,李某某承认其偷窃了两瓶洗发水,并告知办案民警黄小兵、王某某:自己家中只有自己和一3岁小女孩。同时,民警黄某某发现李某某是吸毒人员,在用电话核实了李的身份和吸毒史后,便向负责该项工作的副所长王新作了汇报。王新安排办案人员对李进行尿检,发现结果呈阳性,随后金堂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李予以强制戒毒。 当晚10时左右,派出所用警车将李送往成都戒毒所。上车不久,李便告知王新说,她家中有一名3岁的女孩无人照顾,并告诉了王新她姐姐家的住址和电话,请民警帮忙安排一下。王新叫卢某某当即用小灵通与李的姐姐家联系,结果无人接听。后卢又查询114台,得知李住地所在的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电话号码,请该所告诉李的姐姐将李的女儿带回自己家中照顾或者由派出所直接将李女接出交给李的姐姐。打毕电话,王新告诉李某某已经给当地派出所打了电话,派出所答应去办。 6月5日上午9时,王新再次让黄小兵联系此事,黄小兵自称随即给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对方回答“知道了”。至此,金堂县公安城郊派出所均无人再过问李某某之女一事,也未按法律规定给李某某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送达《强制戒毒通知书》。 6月21日,李某某之女已高度腐败的尸体被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民警从李某某反锁的家中发现,经法医鉴定:李某某之女的死,非暴力和中毒所致。 据悉,民警黄小兵已聘请了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建国担任其辩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