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颗手术马钉竟残留在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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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09: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王俊) 数年前曾做手术治疗小儿麻痹症的小霞,在今年年初惊讶地发现在自己的左腿内仍残留10颗马钉,有的已经深入骨髓。小霞认为,1994年为她做钢板等摘除手术的广州铁路中心医院对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就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30多万元。昨日,此案在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她10年做了16次手术 小霞1978年出生在韶关沙溪镇大宝山矿。1980年,也就是在小霞刚学会走路4个多月,她不幸得了小儿麻痹症。她的父母从她6岁时起就带她来广州做矫形手术。10年来她总共做了16次手术。1994年,小霞到广州铁路中心医院做了钢板、钢针等摘除手术。据小霞介绍,手术后院方告诉她双腿内的这些矫形用的钢板、马钉等差不多全部取出来了,“只在左足还有点残渣”。 手术后,小霞一直坚持上学读书。1998年,小霞高中毕业后考上了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残疾人培训中心,当时该培训中心在全国才招20个人。 检查发现体内残留马钉 2003年初,小霞经常觉得左腿膝关节和左足有剧烈疼痛。后来她在大宝山矿职工医院通过X光一检查,小霞惊呆了:她的左膝盖部位还残留着八颗钢质马钉,左足也有两颗。 今年6月,她去找当初为她做过摘除手术的广州铁路中心医院交涉,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今年9月,小霞向东山区法院递交诉状,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共计130多万元。 昨天下午,该案在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院方指出,由于事隔十年多,主刀医生又不在,他们只能根据病历来确定当时的情况。小霞的门诊病历上写的是“现入院行钢板、钢针拔除术”,马钉不在手术范围之内,并且“从医学上讲并不是所有的马钉都需要尽快取出”,因为到底要取出哪些内固定物要根据患者的身体情况而定。 法院要求为小霞做鉴定 小霞的代理律师唐乐群则指出,既然马钉可以不取出,为何小霞右腿的各种医疗用品被取得干干净净,病历上也写着“左足马钉、右股骨上段钢板、马钉及克氏针取出来”?况且小霞最后一次做矫形手术是在两年多前,照常理这些马钉应该是可以取出来的。院方还辩称,手术后他们告诉过小霞,她的左腿内有残余的马钉,小霞则坚持,院方当时并没有告诉她这一点,“只是说在我的左脚有一颗马钉断了,他们已经取出了大部分,还有一点残渣。” 据悉,法院指定了中华医学会为小霞做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