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3年近百环卫工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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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0:07 华商晨报 |
晨报讯(实习记者 尤宏韬)3年来,沈阳市环卫工人作业岗位意外伤害事故逐年增加,已有近百名环卫工人伤亡。专家指出,相关法规的不完善等因素造成了这一现象。 3年9名环卫工意外死亡 沈阳市环卫处资料显示:沈城环卫工人作业岗位意外伤害事故2001年为28起,死亡3人;2002年为31起,死亡2人;而2003年至今已经发生了31起,死亡4人,全部为交通事故死亡,其中事故多发于车辆来往较多的和平、沈河两区。 作业环境缺乏安全保障 据沈阳环卫处的负责人介绍,环卫工人遭遇的意外伤害事故多发生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或凌晨时分。交通高峰期间车多、拥挤、车辆争道严重;凌晨光线昏暗,车少、车速快,并且这两段时间也和环卫工人的作业时间重合。 社会上对环卫工人还存在某些歧视和偏见。例如,司机看到交警会减速礼让,而环卫工人则没有这个“待遇”。另外,部分乘客不讲卫生,从车窗将垃圾直接丢弃在行车道上,造成环卫工人必须到马路中央清扫,大大增加了环卫工人被撞的危险。 发生意外难得足够赔偿 另据了解,环卫工人发生交通意外,很难得到交通肇事一方的足够赔偿,只能依靠意外伤害保险支付医药费用。沈阳市恒信律师事务所李国保律师介绍,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只规范了司机与行人的关系,没有特别规定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是否享有“特权”,一旦发生意外伤害,相关的事故处理裁定中,在道路上工作的环卫工人也被视为是行人,而不被看作是执行公务的人员,所以处理的结果常常是事故双方各占一半责任。 有关人士指出,减少环卫工人的意外伤害,首先要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其次交警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严肃处理机动车撞伤环卫工人事件。最后亟须呼吁的是全社会要提高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