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自然灾害救灾预案 4级灾害限6小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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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5: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为及时、高效地做好救灾工作,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试行),预案规定,四级灾害限6小时上报。 日前出台的这一预案对自然灾害进行了分级,分级指标包括农作物绝收面积、倒塌房屋、因灾死亡人数、地震等级、直接经济损失等。四级灾害分别是:特大灾害、重大灾害、较大灾害和一般性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