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刚到手的经济适用房竟挂上“出租”牌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5:40 人民网 |
人民网南京10月14日电最近南京房市出现了令人诧异的事:经济适用房的身影竟赫然出现在房产中介公司房屋出租的名单中,记者发现,今年8月底才交付的景明佳园一期经适房,已“正大光明”地在房产中介公司挂了号。而按照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已购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上市出租或转让,否则将被收回。 记者以承租者身份联系一家房主询问,“这样做是违规的,万一被人知道了怎么办”房主回答得十分干脆:“不要怕,如果别人问起来,就说是我家亲戚,暂时借住在这里,有什么关系。”而接手经适房出租生意的中介公司也底气十足:“管它是不是经济适用房,只要有生意就做。” 自2002年以来,南京市已向2100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和拆迁补偿款在10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提供了经适房。既然他们中有的人把经适房拿来出租,是不是意味着存在有房户骗取申购资格的情况南京市房改办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听说了这样的事。他们分析,刚刚拿到手的经适房就出租,不排除三种情况,一是确实符合申购条件但迫于生活压力而冒险出租,有的经适房业主没有收入来源,于是自己在经适房附近花100多元的月租金租农民的房子住,现有的房子每月以三四百元的价格出租,这样来赚取些差价补贴家用。二是当时确实符合申购条件,但现在家庭收入又增加了,已另购住房的;三是确实隐瞒了真实情况的。他说,南京市对经适房申购资格的审核非常严格,坚持市区两级公示,而且对事实界定不清的,还会约请市监察局、纪委等有关部门参与核查。通过这些手段,已“涮”掉不少不合购房资格的人。但仍不能排除极个别人瞒天过海,骗取经济适用房。他表示,对前两种情况,如经发现,房改部门将会限期改正;对后一种情况,一旦举报查实,他们将严肃查处。(苏新)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