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一个罪犯减刑10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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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3:2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大力推行狱务公开,在罪犯奖惩中,全面实行计分考核办法,坚持以分计奖,依法减刑、假释。对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坚持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广泛接受罪犯、罪犯亲属及社会监督。自实行以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深受罪犯及其亲属的欢迎,促进了监狱文明公正执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请看———]近日,当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滨西监区服刑人员丁云龙再次接到减刑一年零三个月的裁定书时,他流泪了。他激动地拨通了“亲情电话”,尽快地告诉了妻子这个好消息。因为他再一次用劳动的汗水获取了改造的硕果。 丁云龙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减刑的时间———2001年5月18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那一天,当法官宣布他被依法减刑一年六个月时,他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由于过分紧张和激动,从法官手中接减刑裁定书时,他双手发抖,按手印时竟按错了位置。那天晚上,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到: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因为我被减刑一年六个月,也就是说我能提前500多个日日夜夜与你和孩子团聚了!监狱警察说得没错,这里所有犯人的减刑都是凭改造表现得来的,非常公平、公正。 丁云龙入狱五年,两次减刑共二年零九个月,计1000天。 丁云龙,长丰县人,因故意杀人被判刑12年,1998年入监。刚入监时,面对长达12年的刑期,丁云龙对改造失去了信心。在一次妻子来监狱接见时,丁云龙坚决地对妻子说:“咱们离婚吧!孩子可以交给我的父母。你今年才二十几岁,我不能让你等,人生有几个12年!何况这12年是人生中最黄金的时期。”妻子当时就哭了。 分监区干警了解情况后,便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给他们讲政策,告诉他们,监狱正在推行狱务公开,只要丁云龙踏实改造,按照法律规定和他改造刑期,他应该有三次减刑机会,也就是说,可以提前四五年回家和亲人团聚。丁云龙和妻子当时都有些怀疑,但还是很受鼓舞,丁云龙当即向妻子承诺:“如果监狱政策真是这样,你等我,我一定积极改造,争取三次减刑,早一天回到你和孩子身边。” 在以后的改造中,丁云龙看到,监狱将罪犯的日常表现全部量化为具体分数,每名罪犯得多少分,什么时候符合上报减刑条件,在狱务公开栏上都反映得一清二楚。于是他干活比别人卖力,学习比别人认真,表现比别人出色,所以在每一次的半年评审中,他均以分监区同犯中的绝对高分而获得记功奖励。 采访中,丁云龙激动地说:“在我的改造路上,我所得每一分,都是积极改造、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狱务公开使我们有公正感,给我们服刑人员带来了福音。”丁云龙说,他还有一次减刑机会,他一定再接再厉,争取早一天回到妻儿的身边。 分监区长杨建中介绍说,丁云龙的妻子一开始对监狱的法律情况了解不够,认为自己丈夫的刑期长,家中又找不到关系,走不了后门,想减刑是很难的。通过监狱干警的介绍和她丈夫丁云龙的一次次受到奖励,使她增强了信心,更加支持丈夫的改造。几年来,她平均两个月就来接见一次。可以说,阳光执法促进了亲情帮教,亲情帮教是丁云龙积极改造的最好催化剂。李友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