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下发通知要求 俱乐部不得拖欠工资奖金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4:1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最近一段时间,因为某些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奖金而引发的矛盾频频见于媒体,甚至一些球员采取了罢赛的方式来“讨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昨天,中国足协专门下发了一个《关于严格执行工作合同及时发放、补齐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的通知》。 通知中说,近段时间,一些俱乐部的运动员、教练员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足球协会反映了个别俱乐部拖欠工资奖金的情况,这类问题过去也时有发生。俱乐部不能按照工作合同的规定,按期发放工资奖金,甚至长期拖欠的行为,不但有悖劳动法,也对中国足球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维护足球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及俱乐部的根本利益,中国足协对各俱乐部提出要求,要求各俱乐部严肃对待与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按期发放工资奖金;要求各俱乐部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补齐此前拖欠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要求各俱乐部在2004年注册之前,2003年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全部发放结清。 中国足协还在通知中强调,不能执行、完成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确认材料的俱乐部,其球队将不能参加中超、中甲或中乙联赛。(丛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