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抢钱1元 陕西一农民被判刑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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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4:1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西安10月14日电陕西省镇安县一农民周某冒充警察,抢得现金一元、手表一块和两把钳子。镇安县人民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47岁的周某是镇安县茅坪镇五星村农民。今年5月29日,周某在镇安县西口回族镇上河村附近一条小路上,碰到了西口农牧站下乡职工洪某。周某称自己是茅坪镇派出所民警,问洪某是做什么的且要求其出示证件,洪某没有答应。于是周某向洪某索要100元现金,洪某称自己没钱,周某随即打了洪某一个耳光,并抢走洪某身上现金一元、手表一块和两把钳子。法院认为,周某冒充公安人员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给予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