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圣得西”商标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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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7:1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2003年8月23日,伴随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圣得西”商标异议裁定书的下达,这一曾在湘派服饰行业中激起跌宕波澜的商标侵权事件终于以“圣得西”商标的持有者———湖南东方时装有限公司的胜诉而落下帷幕。这一事件的裁决结果,体现了国家对著名商标权益坚定不移的支持和保护,也给那些一心只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利的短视分子以彻底的回击,进一步维护了国家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的权威与公正。 回顾这一事件的发展过程,不得不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而对于湖南安泰家具实业公司来说,他们侵犯“圣得西”商标权益、推出“圣得西皮鞋”、以此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企图宣告失败,法律让他们回归到现实。 2000年4月,与圣得西相隔不到几公里的安泰公司抢注“圣得西皮鞋”等多类产品商标,在此之后,已经荣获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圣得西”立即予以还击,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严正异议。2002年11月,在国家商标总局裁定书尚未下达之时,安泰公司便迫不及待地以“长沙盛世华人实业公司”的名义在相关媒体上刊登了所谓“圣得西鞋业”的招聘招商广告,企图引起公众误解而获利,致使大批消费者不明真相。2003年8月23日,国家商标总局“关于‘圣得西’商标异议裁定书”终于下达,在裁决书中,我们看到这样的结论:“由于此两家企业属同一地区,并且异议人(圣得西)是在长期使用的著名商标前提下,被异议人(安泰公司)仍以完全相同的文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被异议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对被异议人的‘圣得西’商标不予核定注册。” 诚信经营,这是现在任何企业都不敢违背的商业法则,然而,看似简单的四个字,在不同的经营者眼中,却承载着不同的商业内涵。诚于内而信于外,永远都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不诚不信,顾客最终都会在明白真相之后弃之而去,企业也将为此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对于诚信的不同理解,现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家与一般商人之间的重量级砝码。 一个品牌的打造历程,决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达到的,更何况是在一个还不具备生产条件、质检体系和销售网络的情况下,企业一味地“钻空子”、“走捷径”,甚至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于社会于消费者而言都是极不负责任的。在这一事件中,许多圣得西的忠实顾客对所谓的“圣得西皮鞋”产生错觉,误认为这些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圣得西公司的产品,致使他们纷纷打电话给圣得西公司总部查询,甚至许多顾客在购买上当以后才恍然大悟———这起侵权事件严重损害了著名商标“圣得西”的良好形象。 侵权事件已经水落石出,通过这一事件的发生,它激发我们呼唤诚信经营,激发我们思考怎样树立百年品牌,这对湘派服饰乃至湖南所有正在实施品牌经营的企业而言意义重大。贺宁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