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等国家三部委负责人谈出口退税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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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7:1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四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今天在此间表示,从表面上看,出口欠退税问题是由于中央财政没有能力足额安排出口退税资金来满足出口贸易迅速增长的需要,但从深层次分析,是出口退税机制不合理并与外贸经营体制改革要求不相适应。 他们认为,由于企业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分享,而企业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势必导致出口增长越快,中央财政负担越重,难免产生欠退税问题。因此必须改革出口退税机制。 这主要表现在:出口退税结构不合理,不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要求;出口退税数额超出了中央财政承受能力;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不够科学,不利于出口贸易的科学、规范管理。 据悉,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是国际惯例,是国家支持外贸出口的重要手段。根据WTO规则要求,各成员国可以对本国出口产品实行退税,但退税的最大限度不能超过出口产品在国内已征的税款。在此范围内,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确定恰当的出口退税水平。 中国从一九八五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增强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外贸体制改革和出口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由于出口欠退税问题越来越严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 三部委负责人认为,此次改革有利于消除财政和经济运行的风险隐患,缓解国家财政的压力;也有利于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沿海与内地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发展出口贸易、加强退税管理的两个积极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