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元问题木耳愿赔200元(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9: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现场直击 黑木耳越泡水越黑 昨日,记者在刘女士家里看到了一些剩余的干木耳,发现味道刺鼻难闻,木耳不似平时见到的那样呈褐色,而是呈现一种浓黑色,摸起来感觉很厚。记者用水浸了一些黑木耳,最初木耳泡出的水颜色较淡,随着时间推移,颜色逐渐呈现较明显的浅黑色。浸到两个小时左右,盛放木耳的玻璃容器边上隐约可见一圈淡淡的黑晕。刘女士说,自己从小就吃木耳,还从没见到这样越泡水越黑的木耳,一般木耳虽然都会有些杂质,但经过清洗之后水的颜色就会淡了。 据刘女士说,这包价值3.3元的木耳是她7月8日买的,买回来之后就一直放在一个防潮的塑料密封盒子里。近日拿出来想吃,抓了一些用水浸上,谁知竟发现浸出来的水越来越黑,这使得她想到此前媒体对一些地下作坊用墨汁为木耳“扮靓”的报道。 百倍索赔未能如愿 据悉,在昨日记者介入采访之前,刘女士已于前日到该超市去理论,并当众在超市浸泡了一些黑木耳。供货商——“广州东×果品公司”的有关人士愿意赔偿她200元现金,而刘女士则执意要求索赔购买木耳货款的100倍,即330元钱,双方无法和解。 昨日,记者联络到该超市深圳总部的有关负责人董先生,董先生说,木耳质量本身无问题。该人士指出,刘女士买到的木耳之所以会越泡水越黑,很可能是那些黑木耳已经过期所致。 对此,记者昨日特意察看了黑木耳的包装袋,发现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竟是刘女士买木耳的7月8日,保质日期是到8月6日,刘女士拿出来浸泡的日期是10月12日,的确已经过期。但对此刘女士质疑说:木耳肯定不是她购买时才生产的,而且干货产品不可能短短一个月时间就过期了。 供货商赔钱是为息事宁人 昨日,该超市有关负责人强调说,木耳供货商愿意赔偿刘女士200元“完全是为了息事宁人”,木耳本身并无质量问题,不是由墨汁染成的。 权威热线 刘女士索赔货款的100倍有无法律依据?广州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表示,这要视该木耳的质量问题而定。假如是一般的质量问题,应该按照消法中关于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假一赔一”赔偿。而假如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则可按照消法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精神赔偿。但此案中,刘女士还没有将黑木耳吃下,获得很大数额的精神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