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不能寄金银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0: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新闻事件 昨日,曾老太怀揣着一块小金条到中山六路某邮局办特快专递。不料工作人员告诉她,金银是国家禁寄物品之一,不能邮寄。类似曾老太的情况几乎每天都在广州各大邮局营业所出现。市民由于不了解国家禁限寄物品种类,往往抱着物品赶到邮局却碰了一鼻子灰。 贴心指引 我国规定10大类物品不能通过邮政寄递。 10大类禁限寄物品名单 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和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如爆竹、汽油、生发水、生漆、农药、强烈的酸碱性物品等。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警具、金银等。 3.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具(包 括骨灰)、动物器官、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4.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蛋等。 5.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不适应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物品, 如:计量电度表、电视机、摄像机、灯泡等。 9.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10.国内限量寄递物品,按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往国外寄物品须知 美国禁止通过邮局寄递食品;部分欧洲国家拒绝外国药品邮寄入境;英国为防非典,禁止旧衣服邮寄入境(一旦查出,将退回发件人,并收双倍邮费)。 另外,不同国家的邮递规定经常调整,市民寄递前最好先到邮局前台咨询,或拨打185了解详情。(郭文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