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支出将减负 低收入人群看病吃药有保障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6:4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王建红)南京将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适度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鉴于南京城镇低收入人群参保难的现象,该市正在研究制定城镇合作医疗补助办法。 据了解,南京市年内将实现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三个过百万”,为让更多的人参加社会保险,该市劳动部门正在探索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据悉,今年年底前该市将有四类灵活就业人员首批参加医保,他们是1000余名各级劳动保障协理员、“三联动”改制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再就业的“4045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自由职业者等四类人。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也已由原来的15万元调高到20万元。目前,肿瘤化疗、尿毒症等门诊特定项目病人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例,由25%下降为9.8%;门诊慢性病个人负担减少到30%至40%;住院平均个人负担比例,由启动初期的43.5%降至32.5%。 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正在制定的城镇合作医疗补助办法是介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之间的一种合作医疗补助保障制度,资金来源主要有个人缴费、社会募集、财政补贴,重点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众大病、重病医疗费用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