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被判“三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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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20:0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把别人的丈夫撞死,在法庭上信口雌黄说死者的妻子在丈夫死后,高兴至极。本来就伤心欲绝的妻子愤怒地将这名司机再次告上法庭,要求司机向自己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昨日,记者在栖霞法院目睹了这样一起案中案。 2003年5月,某大公司的司机杨俊(化名)出车时将骑自行车的李某撞死,之后,李某的妻子张梅(化名)因为赔偿问题将杨俊与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庭审中,杨俊为了少赔偿一点钱,在向法院陈述时指出:张梅在丈夫死后,根本就没有悲痛欲绝,而是四处向人宣称,终于可以摆脱李某另嫁他人了,还常常出入于灯红酒绿之处。在法庭上欲哭无声的张梅听闻杨俊的陈述后,愤怒异常。她在庭审结束后,以杨俊在法庭上的陈述是对她的侮辱和诽谤,将杨俊再次告到了法院,张梅认为,这些言论随着案件的公开审判扩散到社会上,她的人格、名誉等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于是她请求法院判决杨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最终,法院两案并审,于昨日判决杨俊及其所在公司赔偿张梅死亡赔偿款42000余元,另杨俊向张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本报记者 时双庆 通讯员 单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