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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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18:45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0月16日电记者安洋报道:日前,太原市出台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凡办理人事聘用合同鉴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和矛盾,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将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公正、及时地予以调解和裁决,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该办法具体要求是:全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聘用临时工)、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对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聘用制干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含聘用临时工)须先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然后才能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取得合法资格。未经鉴证的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其合法权益将不受保护。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