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计入薪酬”应该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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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05:09 中国青年报 |
朱国平 针对目前职务消费过度、过滥,“实报实销”容易孳生腐败的问题,清华大学教授魏杰提出建议:取消实报实销,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让它与岗位工资、福利补贴等一起构成薪酬的一部分,由各自包干使用。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容易引发公职人员的“不作为”。目前,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工作量的要求,一般还仅仅停留在时间上,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至于在每天的8小时中须完成哪些工作,具体办好哪些事情,没有(也很难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每个月可以去基层三次或者五次。在凭发票实报实销的情况下,该部门负责人下基层的次数多少与其个人收入没有关系。但是,一旦实行职务消费个人定额包干,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到基层次数越多,则该负责人实际发生的“公务消费”就越多,因而个人所得的实际收入(薪酬)相对地就越少。其他不少公务活动也是这样,多办事多花钱,少办事少花钱,不办事不花钱。这种“经济杠杆”的作用极易诱发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上“不作为”。 其二,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体现“官本位”思想,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职务消费的标准该怎样确定?通常的做法无非是按职级划杠子,官阶越高,享受的职务消费补贴越多。而在事实上,一个局级领导所需要的职务消费不一定比一个副局级领导所需要的多;一个办事员所需要的职务消费也不一定比一个科长所需要的少。“领导动动嘴,被领导的跑断腿。”“动嘴”虽然是“复杂”劳动,但它所需要的“职务消费”怎么见得就比“跑腿”的要多呢?现行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已经通过不同的方法拉开了不同职级工作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再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势必加大差距,使官做得越大拿的钱越多。这将对人们产生怎样的导向作用呢? 再次,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有可能导致职务消费“双轨制”,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局。目前,连乡镇一级的领导一般都有自己的“专车”,给他们增发了交通职务消费补贴,你能取消他对“专车”的使用权吗?如果不能,还不是车子照养,工资照涨!再比如,给了一定级别的官员“公务宴请”的职务消费补贴,你能保证他就不再报销“透支”的该项费用吗?如果不能,还不是补贴照拿,餐费照报!据说“德国政府给施罗德配备了高级防弹轿车,但他私事外出不用,因为要付钱。”其实,我以为他即便公事外出,也应该付钱———如果他的薪酬中已包含了交通方面的职务消费津贴的话。况且,谁能区分“施罗德”用该车时是办的公事还是私事呢?在我国还未建立起对各级官员(尤其是一把手)有效的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能力与本领再大,对这类问题也是无能为力的。“实报实销”作为一种会计制度,它同消费过度、过滥,同腐败之间并没有任何必然联系。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也都是“实报实销”,为什么没有出现如今的这些问题呢?因此,对于公务消费膨胀,对于腐败,应该从更深的层次上作出严肃的思考;通过简单地否定一种财务手段的方法来解决并不属于财务问题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其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