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人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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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3:1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被“罚”人甲:魏先生,29岁,广告人员,月收入2000元左右 其它部门的同事结婚,给了一张请柬。这可让魏先生犯了难:去吧,有点儿心疼钱;不去吧,又感觉不合适。他向记者倒出了心中的苦:“已经成家了,虽然没要孩子,但每个月供房就得1100元,有时还得外出应酬,钱得紧着花。”像这位同事这样不是很熟,但又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如果真去了,就得留下200元,真是左右为难。 新人旁白:你难,我就不难吗?结婚这么大的事,大家都在一家公司,请别人不请你,合适吗?谁都知道参加婚宴得给钱,但你以为我们收钱收得心安呀?你给了钱,我们不都得记着账吗?回头还得总想着,找个合适的机会还回去———结个婚容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