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穷别误职工看病 四类欠费企业可单独缴纳医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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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3:0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下发文件,规定困难企业可单独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金,其职工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我市规定,市内四区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申请单独缴纳医疗保险费:一是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以有效资产办理了欠费抵顶(抵押),在抵顶(抵押)期内;二是因生产经营困难、在岗职工连续半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三是困难企业停产一年以上;四是因其他情况,暂时无力一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仲德维魏瑞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