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案件不预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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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7:1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颜宇东)10月17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向外界宣布,对5类案件实施不再预收受理费的司法救助规定。 这5类案件是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起诉案件、工伤事故赔偿案件、申请执行法院生效文书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受益人主要是经济确有困难的普通百姓。天心区法院在受理诉讼或执行案件时,经当事人申请并附相应困难证明,一律实施缓交制度,不再预收诉讼费。如果当事人败诉,法院还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减交或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