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办企业能否向个人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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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7:5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编辑同志: 我村村办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我借了8万元人民币,并出具了借条,载明了借款期限和利息。最近,我听说企业不能向个人借款,为此我担心企业向个人借款不受法律保护。请问,村办企业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读者秋丽香秋丽香读者: 村办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向村民个人借款,如果出自双方自愿,利率约定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说是合法的,也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但是,国家对借款问题确有不少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比如借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严格禁止高利贷,禁止非金融企业之间的相互借款等等。但是,公民将个人的钱借给企业,不属于企业之间的相互拆借,因此,国家法律法规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你借给村办企业的钱,如果借款利率适宜,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话,那么,该借款是合法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赣州市章贡区法院叶和礼吴小云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