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与澳门CEPA在澳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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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9:05 华声报 |
华声报讯:《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签署仪式10月17日下午3时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举行,由中国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分别代表中国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签署文本。 中国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与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等澳门社会各界人士一起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据中新网消息,自今年6月20日启动“安排”磋商工作,经过五轮的工作会议,所有磋商工作已顺利完成,“安排”正文及其六个附件,即《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施》、《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等的文本亦已确认通过。会议同时就联合指导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磋商。 内地与澳门特区关于《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以及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方面: 货物贸易方面,内地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对273个税目的澳门产品(包括部分化工产品、纸制品、纺织服装、首饰制品、电子电器产品、药品和食品等)实行零关税,并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273种以外的澳门产品实行零关税。 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向澳门进一步开放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广告、会计、法律、医疗及牙医、物流、货代、仓储、分销、运输、旅游、建筑、视听、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等18个服务行业,对澳门提前实施对世贸组织成员的部分开放承诺,许多行业对澳门公司取消股权限制,允许独资经营,降低对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要求,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限制。 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合作将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卫生检疫、认证认可及质量标准化管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产业合作等7个领域加强合作。同时双方还明确了金融和旅游领域的合作内容,同意加快关于专业人员资格相互承认的磋商。 背景资料:港澳CEPA明年同步实施及澳门CEPA的由来 澳门CEPA是两地经贸官员历时近4个月、5次工作会议的磋商形成的。 自香港开始与中国内地磋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后,澳门特区政府即表示将在适当时候加入。今年6月2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内地与澳门特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首次工作会议和高层会议在北京召开,双方就“安排”的原则、内容和未来进度等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争取在今年内完成磋商并签署协议,明年元旦开始与香港同步实施。 双方确立的原则认为,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是国家主体和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磋商将遵循“一国两制”方针和世贸规则进行,“安排”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大部分。 在首次会议之后,两地经贸官员又先后在7月25日、9月4日、9月18日和10月15日举行了4次工作会议,具体讨论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大领域的内容,形成了最后文本。 在磋商过程中,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征求了澳门各界人士的意见,两地经贸官员也实地考察了澳门的工商企业,了解澳门经贸、关税等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 在10月16日举行的最后一次高层会议上,中国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和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共同审核并确认了“安排”及其附件的最后文本。 澳门CEPA与香港CEPA将于明年元旦同步实施,内容也基本相同,只是因应澳门的特点略有不同。安民曾说,“香港与澳门的两个CEPA是孪生兄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