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条例"配套措施分三阶段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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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9:24 海峡网-厦门日报 |
本报讯台湾消息因应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出台,台“陆委会”15日向“行政院”提出配套措施规划时间表,70余个相关子内容将分成三阶段完成,其中经贸往来、专业人员往来和出版品规范列入最优先规划,预计1个月内完成。 据了解,第二阶段的规划预计3个月内完成,包括“出入境制度、担任大陆地区职务或成员整体规范、缔结联盟或其他合作行为、两岸协商新机制的建置规划,以及大陆配偶相关配套措施”等。其余须经过协商或配合政策的配套方案,都被列入第三阶段。 A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