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办报刊不得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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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9: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根据广东省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广东省已确定停办的报刊从2004年起一律不准出版,2004年的征订工作也一并停止,已有征订的,必须认真做好退订、退款和解释工作。 为便于社会监督,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网( w ww.xwcbj gd gov.cn)受权公布停办报刊的名单如下: 《广东公安报》、《广东工商报》、《法制画报》、《从化报》、《三水报》、《乐昌报》、《信宜报》、《化州报》、《英德报》、《廉江报》、《高州报》、《台山报》、《开平报》、《恩平报》、《高要报》、《雷州报》、《潮阳报》、《澄海报》、《普宁报》、《高明报》、《鹤山报》、《吴川报》、《阳春报》、《连州报》、《罗定报》、《花都报》、《惠阳日报》、《新会报》、《龙岗日报》、《南山日报》、《广州开发区报》、《广东史志》、《广东发展导刊》、《广东林业》、《广东地质》、《广东中小学英语》、《炎黄世界》、《广州党的生活》、《特区党的生活》、《广告世界》、《广东财会》、《广东财政》、《法制》、《南粤119》、《办税园地》、《特区财会》、《广东质量》、《广东支部生活》、《党风》、《文明导报》、《粤海同心》。(粤新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