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承认其手机铃声侵犯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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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0:1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北京讯 (记者曹丽辉摄影报道)未经曲作者授权就把23首歌曲作为手机铃声来使用,昨天手机制造商TCL和TCL手机的销售商北京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了法庭,并索赔经济损失1293万元。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枉凝眉》等多首名曲被侵权 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称,2002年9月,原告工作人员在迪信通公司购买了 T 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制造的十二种型号的TCL手机,在这十二种型号的TCL无线电话机中复制有二十三首歌曲的作曲作为电话铃声使用。其中有王洛宾的《青春舞曲》、李海鹰的《七子之歌》、张千一的《女人是老虎》、以及《康定情歌》、《南泥湾》、《梁祝化蝶》、《枉凝眉》等许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被告在复制传播上述23首曲目之前未征得原告的许可,亦未取得曲作者的授权,且拒不支付任何费用,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严重侵犯了曲作者的著作权,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将其制造和销售的TCL品牌无线电话中的所有侵权铃声曲目删除,并公开道歉,同时索赔人民币1293.58万元的经济损失。 TCL认为原告索赔数额过高 法庭上,第一被告迪信通公司表示,其只是销售商,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并未侵犯原告著作权。第二被告TCL移动通信公司承认侵权事实,但是认为原告的索赔数额过高。TCL移动通信公司表示,自己使用的只是每个曲目的片断,不应为此承担整首曲目的费用。法院对本案将择日宣判。 |